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田紅芳 )“現(xiàn)在開庭!”11月19日上午10點,臘爾山鎮(zhèn)政府的會議室里,國徽高懸,氣氛肅穆,鳳凰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正在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危險駕駛案。83歲的龍某某因醉酒駕駛?cè)嗆嚕诒桓嫒讼稀?/p>

考慮到老人年邁體弱、行動不便、僅通曉苗語,鳳凰法院主動將巡回法庭“搬”到老人“家門口”,并采用苗漢雙語進行審理。此舉既保障了老人平等、無障礙參與庭審的訴訟權(quán)利,有效破解語言障礙帶來的訴訟難題,又免去其長途奔波之苦,盡顯司法人文關(guān)懷。同時,這場“零距離”審判讓當?shù)厣贁?shù)民族群眾直觀感受司法的嚴謹公正,成為生動的法治公開課,為強化基層法治意識、助力“平安鳳凰”建設(shè)注入了積極力量。
基本案情:半杯白酒引發(fā)事故
2025年8月,83歲的被告人龍某某在小賣部購買了半杯散裝白酒。幾口酒下肚,龍某某惦記起山上的草藥到了采摘時節(jié),于是便無證駕駛一輛無號牌的正三輪摩托車外出尋找草藥。回來路上,酒精模糊了判斷,龍某某在超車過程中與對向行駛的一輛輕型廂式貨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兩車局部受損的交通事故。
貨車司機田某某立刻報警,交警到場后發(fā)現(xiàn)龍某某有酒駕嫌疑,隨即將其帶至醫(yī)院抽取血樣送檢。經(jīng)司法鑒定,龍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108.85mg/100ml。鳳凰縣交警大隊認定,龍某某醉酒駕駛且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違法超車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擔事故全部責任。鑒于龍某某的家庭情況,貨車司機田某某表示不需要賠償,且簽下了諒解書。
法院判決:綜合情節(jié)依法宣告緩刑
鳳凰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被告人龍某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龍某某醉酒駕駛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責任,依法應(yīng)從重處罰。但其犯罪時已滿七十五周歲,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事故發(fā)生后明知他人報警仍在現(xiàn)場等候,到案后如實供述,構(gòu)成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其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綜合考量其犯罪情節(jié)較輕、認罪悔罪態(tài)度好、取得被害人諒解,并經(jīng)社區(qū)矯正評估認為適用社區(qū)矯正。
“歪就流了(我錯了)……”法庭上,龍某某低著頭,用濃重的苗語一遍遍悔過。鳳凰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龍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法官提醒:法律威嚴與司法溫度并存
“我們將法庭搬到群眾身邊,不僅是為了方便當事人,更旨在通過鮮活的案例,讓更多群眾深刻認識到醉酒駕駛的嚴重危害和法律后果?!蓖徑Y(jié)束后,法官進行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希望引導大家牢固樹立法治意識和安全意識,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此類犯罪的發(fā)生。
法官提醒,我國《刑法》明確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以上的,即構(gòu)成危險駕駛罪。無論駕駛的是汽車、摩托車還是三輪車,只要屬于機動車范疇,酒后駕駛達到法定標準,都將面臨著刑事處罰?!案啐g”也非“免罪金牌”,本案中被告人年逾八旬,法院在量刑時依法考慮了其年齡因素,給予了從輕處罰,并主動將法庭搬到“家門口”,但這絕不意味著老年人可以置身法外。
責編:李穎
一審:王薇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