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谷小琴)道路交通安全,是維系社會秩序與公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重要防線。然而,無證駕駛行為卻像一顆潛伏的“馬路炸彈”,不僅嚴重違反法律法規(guī),更給道路交通安全帶來極大威脅。
近日,桑植縣公安局八大公山派出所聯(lián)合陳家河交警中隊聚焦農(nóng)村道路、城鄉(xiāng)接合部等重點區(qū)域,針對早中晚出行高峰時段,開展交通違法集中清查行動。行動中,民警通過定點檢查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對過往車輛逐一核查。在行動期間,一輛男士兩輪摩托車駛入檢查點,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經(jīng)核查,駕駛人龍某無法出示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且未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所駕駛的二輪摩托車也屬于報廢車輛。
經(jīng)進一步調(diào)查核實,龍某在未依法取得摩托車駕駛證的情況下,心存僥幸駕駛報廢兩輪摩托車上路,且漠視自身安全未佩戴頭盔,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需取得相應駕駛證)及第五十一條(駕駛摩托車需佩戴安全頭盔)等多項規(guī)定。目前,桑植縣公安局已依法對龍某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其駕駛的報廢兩輪摩托車已被依法報廢處理。
警方提醒:
未取得駕駛證者,務必通過正規(guī)駕校培訓、參加統(tǒng)一考試,合法取得駕駛證后再駕車上路,切勿急于求成、以身試法;
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要定期檢查駕駛證有效期,及時辦理換證手續(xù),同時嚴格按照準駕車型駕駛車輛;
車主切勿將車輛交由無證人員駕駛,發(fā)現(xiàn)身邊有無證駕駛苗頭,應及時勸阻,共同筑牢安全防線。
法律底線不可逾越,生命安全不容輕視。無證駕駛不僅會讓個人付出法律和經(jīng)濟代價,更可能給他人家庭帶來無法挽回的傷害。讓我們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摒棄僥幸心理,以合法、文明的駕駛行為,共同守護平安暢通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責編:王輝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