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議為民止紛爭 調解結案促和諧
2025-05-15 10:30:3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左爽 | 作者:周楊 李凱鋒 | 點擊量:14128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周楊 李凱鋒)隨著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推進,新田縣司法局以踐行 “楓橋經驗”為引領,充分發(fā)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努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基層,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近日,新田縣司法局行政復議股自《行政復議法》實施后,通過行政復議調解書的形式,先后成功調解兩起因不服《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而引發(fā)的行政復議案件。申請人周某和夏某均認為該頒證行為違反了相鄰關系的法律規(guī)定,遂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案件承辦人在結合所查明的案件事實基礎上,在征得當事人的同意后,通過“背靠背”和“面對面”的方式,開展行政糾紛調解。經過幾輪耐心溝通和釋法明理,逐漸解開當事人的“心結”,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有效共識,并現(xiàn)場簽訂了行政復議調解書,行政爭議得以“一次性解決”,實現(xiàn)案結事了。
這兩起案例是行政調解機制的生動實踐,實現(xiàn)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下步,新田縣司法局將充分發(fā)揮行政復議便民高效優(yōu)勢,堅持“能調先調、應調盡調”,深化調解和解機制,以柔性方式多元化解行政爭議,推動矛盾糾紛實質化解,讓復議既有力度更有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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