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劉瑤)為貫徹落實好最高檢“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要求,提升職務犯罪案件辦理質效,加強公訴人出庭公訴的規(guī)范化、專業(yè)化水平與出庭應訴能力。7月31日,南縣人民檢察院組織開展2024年首場職務犯罪庭審觀摩及聽庭評議活動。
本次開庭審理的案件系一起受賄案件,被告人湯某某在擔任醫(yī)療領域領導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過程中,公訴人準確把握庭審節(jié)奏,緊扣起訴書所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發(fā)問,并利用多媒體全面客觀舉證、質證。發(fā)表公訴意見時針對犯罪構成、量刑情節(jié)等方面充分釋法說理,警示教育引人深思,答辯環(huán)節(jié)針對爭議焦點逐一進行回應。
庭審觀摩結束后,該院舉行聽庭評議座談交流會。承辦檢察官龍軼首先就此次庭審進行總結和反思,隨后評議人員圍繞公訴人出庭表現(xiàn)、法律文書質量、庭審整體效果作交流、談感想。
“公訴人法庭掌控能力特別強,能做到想在事前、做在事前,反應及時、思路清晰、邏輯縝密,特別是在發(fā)表公訴意見時釋法說理,融合法、理、情進行警示教育,值得學習!”
“多媒體示證清晰明了,舉證順序結合案件具體情況做了調整,但舉證節(jié)奏稍快,檢察官與檢察官助理之間的默契度有待提高?!?/p>
評議人員在總結出庭公訴亮點、肯定庭審質量的同時,也一針見血地指出所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中肯的建議。
院黨組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檢察長丁正全表示,一要以此次聽庭評議為契機,持續(xù)深化崗位練兵,特別是要加強對檢察官助理的鍛煉。二要推動聽庭評議活動常態(tài)化開展,做到人民監(jiān)督員全覆蓋。三要在辦案實踐中不斷加強審查證據(jù)以及出庭應訴能力,提升檢察干警綜合履職能力。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